沈阳政府采购平台(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采购公告) 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沈阳

氛围: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能管控服务采购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采购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能控制服务的公告

项目概述

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能管控服务招标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年2月22日09: 00(北京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004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能控制服务

包装数量: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最高价格(人民币):2000万元

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拟实施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扶贫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所需的资格:无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阅读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简要信息。账户被系统自动开通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流程的通知》(辽财韩彩[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价格:免费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1号会议室

不及物动词公告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疑问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提出异议。

1.如何收到挑战信:书面纸质挑战信。

2.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函格式》的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阅读辽宁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服务指南发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财〔2020〕298号)。请遵守相关规定。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和现场纸质递交两种方式,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时,可以携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解密设备,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和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原则上,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由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会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九。关于本次招标,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朱传德024-24840719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若贤024-826120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沙山支行

账号:061880010400190129545419289

项目联系人:李若贤